上海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发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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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将于8月1日至6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11时至12月17日15时。

上海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收生(一)艺术类专业在高考文化考试中成绩总分达到所在批次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照该专业当年本市统一划定的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的“统考”合格者,按本校规定由专业考试部门组织的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排序。

2.我校对所有入围高校综合评价的考生实行单独组织评卷方式,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招生工作规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本次考核结论和本省院校综合评价评定结论分别组织相关学科的评卷,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命题标准对相应学科的顺序进行测评。

3.报考此专业的学生可在我市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其他类别的选拔性考试。符合各省(区、市)招生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补考并参加选考或加试。被推荐到同等级层次学校就读的考生则需在其所在地的招考办审核。因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安排其调剂选项。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可以转专业。若考生因身体、家庭、社会关系等原因,已被该校退档,仍愿意参加其它批次的征集志愿。请广大考生以个人实际情况为准。

4.根据往年我院已录取考生情况,参照上海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政策执行。

5.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备案

6.关于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与天津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海事大学合并组建而成,2020年天津滨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科技学院合并并入。

7.注:以上为上海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请大家多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