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哈尔滨市道外区小学入学最新政策2022年哈尔滨市道外区中学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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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022]69号)、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小学“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黑教规[2020]5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稳定道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有序完成2022年中小学招生,结合道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一)依法依规招生。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考、有利于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素质教育发展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活动。(二)坚持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禁公办学校变招择校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继续实施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办法,公办中学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办法。(三)坚持不考试就近入学。继续推进中小学实施“四零承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选择学生,严禁以任何成绩、证书、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四)规范信息收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在网上发布招生信息。按照“材料不需要就不提供,信息不需要就不收集”的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的收集、验证,切实为群众工作提供便利。(五)严格控制大班额、大学校额。各校应加强对学龄人口的调查研究,对本学区学龄人口变化做好预测分析。各校应根据调查情况、学校规模、区教育局划定招生范畴,科学合理地设置新生班级数量。保证新生班不出现大班。(六)加强退学管理。各校要进一步健全遏制退学保护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校,实现退学保护工作台账常态化清除。要牢牢控制学校辍学,学校在新学期招生前,公安户籍部门、村(住)委、社区要对学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掌握每名适龄儿童的情况。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和监测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家境困难儿童、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坚决防止疫情影响导致新一轮退学。学校将招生后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与招生前台账进行核对,确保对未进入本学区的适龄儿童逐一掌握去向,接受义务教育。(七)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违反规章跨区域招生。严禁擅自招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者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采取高额物质奖励、免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夺生源。严禁招收借用学生,分离人籍,清空学籍。严禁征收择校费、招生入学相关赞助金。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严禁以举办快速慢班或各种实验班的名义违规分班、违规收费、公布、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宣传。(八)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校应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招生工作流程。二、相关具体事项(一)公办小学招生1.招生入学对象。2022年小学入学对象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居住在我区常住户口或我区,具有符合我区就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要暂缓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学区公营小学申请延期一年入学,经学校报道外的区教育局批准后,可以暂缓入学。缓期入学期满,无特殊理由及时入学,需要继续缓期入学的,可以继续申请,经批准后继续缓期入学。上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以向道外区教育局申请入学。未按时提交申请,擅自推迟入学的超龄儿童,由道外区教育局统一安置。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道外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一规划的适当的?